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6日晚间,上海石化发布公告称配资世界门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拟与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巴陵新材料”)签署《委托合同》(简称“委托合同”),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2,722,288.14元(含税总额)。委托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签署。巴陵新材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为上海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巴陵新材料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即关联(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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